發(fā)布時間: 2025-08-13 16:52:10
保濕面膜過期后不建議繼續(xù)使用,存在引發(fā)皮膚問題的風險。
過期的保濕面膜可能因防腐體系失效滋生細菌,即使外觀無明顯變化,微生物超標仍可能導致皮膚過敏或感染。部分保濕成分(如透明質酸、甘油)在長期存放后可能分解,失去原有功效甚至產生刺激性物質。敏感肌或屏障受損者使用后易出現泛紅、刺痛,嚴重時伴隨丘疹或膿包型痘痘。
判斷是否過期需查看包裝標注的保質期和開封后使用期限(如“6M”代表開封后6個月內使用)。若面膜質地變稀、顏色渾濁或散發(fā)異味,即使未到標注期限也應丟棄。日常護膚中建議優(yōu)先使用臨近保質期的產品,未拆封的可冷藏保存,但開封后不建議長期存放。為安全起見,發(fā)現過期或異常的產品應及時處理,避免盲目使用。
發(fā)布于:2025-08-13 16:52:10